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2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3月25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上午09:15 至当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梁启朝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455,326,9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30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39,066,256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0.78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6,260,7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10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7,395,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1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34,3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6,260,7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1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和嘉宾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沈志军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55,089,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58,1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77%。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2选举李元龙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55,107,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7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75,2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36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力峰
3、结论性意见: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赵力峰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