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000848)_公司公告_承德露露: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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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15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聘任副总经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丁兴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本次董事会增补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汪建明女士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汪建明女士具备相应履行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审查,确认汪建明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我们一致同意汪建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利剑 张金泽 董国云

2018 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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