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交所对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张金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报了《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等相关文件。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 191 号)(以下简称 “关注函”)。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对张金泽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情况予以关注,并要求公司对张金泽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核查。同时,深交所要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深交所关注意见并披露公司说明;公司应在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对上述提请关注事项进行说明。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针对深交所提请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核实,现将核实结果予以说明如下: 1、张金泽先生自 1982 年 8 月至今在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工作。现任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副院长、主管研究院食品工程部工作,兼任中国食品科学技术技术学会理事、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儿童食品分会副理事长、北京食品学会监事长、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饮料工业协会技术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饮料工业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饮料工业》杂志副主编、《食品与发酵工业》杂志编委等。 2、经核实,张金泽先生与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生意往来。张金泽先生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前曾与公司签订了《顾问聘用合同》,负责公司董事会战略咨询、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参与公司的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保密和管理等。作为食品饮料行业技术专家,该合同属于正常技术指导合同,且已于 2015年 9 月 30 日终止。最近一年,张金泽先生未在公司领取任何报酬及津贴。 3、最近一年内,张金泽先生及其直系亲属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未在本公司、本公司附属企业、本公司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同时张金泽先生不属于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也未在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或该等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也无其它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 因此,本公司认为张金泽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 2016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请关注事项进行说明。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