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经核查,本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违规担保行为,较好地控制了公司在对外担保方面的风险,保障了全体股东的权益。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担保总额为4,0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0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2)公司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提供担保0元。
3)公司没有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4)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5)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独立董事:郑勇军 郑万青 于永生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