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主体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三、同意聘任肖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朱兆群先生、王彦亮先生、吴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兆群先生为财务总监。同意指定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为止。
独立董事:郑勇军、郑万青、于永生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