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稀土(000831)_公司公告_中国稀土:独立董事章卫东2024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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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稀土:独立董事章卫东2024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章卫东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章卫东,男,1963年11月生,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博士。曾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江西省“赣鄱英才555”人选,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江西省高等院校教学名师;兼任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分会副主任,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委员,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年度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表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均无缺席和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出席的情况。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2024年度出席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共8次;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2次;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具体如下:

会议类别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1月11日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与治理层(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函(首次)》 2、《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
2024年2月29日2024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
2024年3月29日2024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初稿》
2024年4月25日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与治理层的沟通函》 2、《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拟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报告的议案》
2024年8月27日2024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10月18日2024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关于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方案>的议案》
2024年10月28日2024年第七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12月10日2024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2月23日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4月25日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报酬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4月25日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3、《关于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
2024年10月28日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并注销其法人资格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

(三)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各项议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本人发表了如下意见:

发表意见的时间会议届次事项意见类型
2024年2月23日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审查意见同意
2024年4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核意见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审核意见 3、关于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的审核意见同意
2024年10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并注销其法人资格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2、关于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的审核意见同意
2024年12月10日2024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同意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核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确保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本人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中就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同时,本人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紧密联系,充分沟通,并于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拟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就公司年报审计项目组独立性问题、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变动说明、关键审计事项及其应对、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参与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听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建议,保持与中小股东的有效沟通渠道畅通。同时,本人持续关注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市场研究机构出具的分析报告、媒体报道以及社会公众评价,全面了解市场各方对公司的看法,及时向董事会反馈相关信息,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等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公司内部治理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本人在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现场交流、调研走访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上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与此同时,本人在报告期内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尤其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以及涉及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参加并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2024年度,本人以参加会议、培训、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完成现场工作18天并25学时,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八)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工作条件,将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进行汇报,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疑问及时解答。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充分条件,给予了积极支持和配合,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5日,本人出席了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并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意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2024年10月28日,本人出席了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并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4年4月25日,本人主持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拟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12月10日,本人召集并主持了公司2024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意见。同日,该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依次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出席上述会议,并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意见。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4月25日,本人出席了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报酬情况的议案》。2024年4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报酬情况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以来,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严谨、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谨慎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提高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特此报告。

本人将在公司年度董事会上提交《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名:章卫东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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