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000830)_公司公告_鲁西化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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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2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将回购注销585.344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585.344万股。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2、申报时间:自2025年7月22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

4、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联系人:柳青

邮编:252000

电话:0635-3481198

传真:0635-3481044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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