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广明-离任)
在2024年度履职期内,我作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相关制度,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为保障股东利益、提升公司价值,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履行职责;在审议公司重大事项时,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广明先生:1951年出生,汉族,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部部长。现任北京果然世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京然能源开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9年4月30日至2024年9月27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9次董事会,其中召开现场会议1次,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8次,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报告期任职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现将本人在各委员会的任职情况汇报如下:
报告期任职期内,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与会委员讨论研究公司下一步发展规划,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内容,对会议议案均投同意票。
报告期任职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与会委员讨论研究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内容,对会议议案均投同意票。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规则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任职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4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不定期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积极关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上中小股东的提问,及时
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利用召开董事会、实地调研等机会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生产经营情况,现场履职时间不少于10日。在平时工作中,本人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等情况,并关注公共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各项法规、制度,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2、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事前充分了解议案的背景和具体内容,在董事会会议期间,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背景,充分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
事的工作,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拟与关联人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之联营企业产生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化工产品原料、销售化工产品、运输服务等,预计2024年发生关联交易503,209.84万元。
鲁西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日终余额不超过3亿元,执行年利率水平不高于其他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地区除外)中资商业银行同等条件下所提供的贷款利率。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1亿元(其中应支付年利息不超过0.1亿元)。
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身需求,拟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将在经营范围内
向公司及其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关于成员单位标准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借款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监管局”)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营业终了存款余额合计数上限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贷款本金余额合计数上限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其他综合金融业务余额(不包括存款、贷款、结算和结售汇业务)合计数上限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向财务公司每年支付的金融服务费用合计数上限不超过300万元(不含贷款和票据贴现利息)。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及风险状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公司接收国家资本性拨款资金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及风险状况,公司控股股东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为公司“100万吨/年有机硅项目一期工程40万吨/年有机硅”、“60万吨/年己内酰胺?尼龙 6项目一期工程30万吨/年己内酰胺?尼龙 6”提供国有资金支持共计47,108.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均规范履行了审议程序,本人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时有利于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按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出具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专项说明。
(三)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
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其为公司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力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选举王力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并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立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经公司经理层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免去杨本华先生、邓绍云先生副总经理职务,
调整后仍在公司工作。以上调整人员的相应工作已由其他高管负责,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审查,并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力刚先生、王延吉先生、秦晋克先生、庞小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提名宿玉海先生、黄杰刚先生、李相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4月27日,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会成员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已经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未涉及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
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刘广明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