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等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对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财务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各位监事均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无缺席情况发生。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
5、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议案。
6、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7、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8、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以上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此外,公司持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所需,所有关联交易都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 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了监督与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
披露以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4年,遵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内幕交易综合防控,董事会按照规定以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等情况逐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严格管理和监控,确保公司内幕信息合规管理,杜绝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所知悉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发生。
(七)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监事会主席选举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同意提名陈建东先生、刘玉才先生、赵英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为止;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晓伟女士、杨照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9月
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陈建东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监管规定,恪守职责,合规勤勉履职,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相关信息,持续做好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履职、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监督。重点关注公司的重大投资、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并做好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法人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