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000830)_公司公告_鲁西化工: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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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6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上述议案已事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

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8万元/年(税后);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再领取监事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具体执行《鲁西化工班子成员薪酬方案》等。

三、其他规定

(一)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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