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
1、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市宏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通公司”)以自有资金与淼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淼诚投资”)、东莞市福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民基金”),共同投资设立东莞福民鸿泽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福民基金为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宏通公司、淼诚投资为有限合伙人。投资基金的规模为2.31亿元(具体规模以实际到位资金为准),其中:宏通公司认缴出资额20,000万元,认缴比例为86.58%;淼诚投资认缴出资额3000万元,认缴比例为12.99%;福民基金认缴出资额100万元,认缴比例为0.43%。
2、同意宏通公司拟与淼诚投资、福民基金签署的《东莞福民鸿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泽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文本。福民基金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交投”)的下属企业,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惠明女士担任东莞交投人力资源部部长,黄惠明女士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二、以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开展保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1、同意下属公司天津市宏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通公司”)与东莞交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置业”)开展保理融资业务,保理标的为交投置业因投资建设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道滘车辆段TID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整备工程而产生的应收款项。
2、同意本次保理融资业务的保理总额不超过18.6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融资年利率不低于5年期以上LPR+40BP(浮动)。
3、同意宏通公司与交投置业拟签署的《国内保理合同》文本。
交投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交投”)的下属企业,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惠明女士担任东莞交投人力资源部部长,黄惠明女士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开展保理融资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6)。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