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以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的议案》。
1、同意与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对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信托”)增资共1,000,000,004.80元人民币,本次增资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的价格为4.85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东莞信托注册资本由14.5亿元人民币变更为1,656,185,568元人民币。
2、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本次增资额222,068,966.58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占东莞信托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仍为22.2069%。
公司监事会主席萧瑞兴女士担任东莞信托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