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000828)_公司公告_东莞控股: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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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控股: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8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建设莞深高速(含龙林高速)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莞深高速(含龙林高速)为公司重要资产及收入、利润来源,公司本次投资建设莞深高速(含龙林高速)改扩建工程项目,能有效提升莞深高速(含龙林高速)通行能力,提升公路资产质量及在资产端的实力;本次实施改扩建工程有利于延长收费期限,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投资的改扩建项目,公司内部已进行了充分论证,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及效益评价,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及法规规范要求。

3、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投资涉及事项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恒、李希元、辛宇、吴向能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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