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000828)_公司公告_东莞控股: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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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控股: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9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差额支付服务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公司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租赁公司”)发行“东莞市-融通租赁-平安证券-科创担保-知识产权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人才示范点专场)”提供差额支付服务并收取符合市场行情的担保费用,作价公允合理。本次担保有利于融通租赁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差额支付服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差额支付服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助于融通租赁公司提高融资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刘恒、李希元、辛宇、吴向能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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