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9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崇恩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差额支付服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东莞市-融通租赁-平安证券-科创担保-知识产权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人才示范点专场)”(以下简称“本期专项计划”)。本期专项计划募集规模为人民币1.93 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规模为人民币1.92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同意由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专项计划提供差额支付服务,并按照0.3%/年的担保费率(含税价格)收取担保费,担保费以本期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募集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本期专项计划实际发行期限收取。
公司董事长王崇恩先生担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职工董事,公司董事林永森先生担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下属公司福民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王崇恩、林永森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及经营需要,同意本次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申请授信融资额度25亿元人民币。同意公司按照“整体授信、按优选择、按需使用”的原则,择机选用授信融资额度。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上述授信融资项下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