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000828)_公司公告_东莞控股:关于将康亿创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

时间:2015-11-17法定代表人:林永森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505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纯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和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充电站维护;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和储能电站等。

东莞控股:关于将康亿创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1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2-054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康亿创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

根据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公司业务定位之一为“新型综合能源平台”。目前,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金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资本”)持有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亿创公司”)40%股权。为加强对康亿创公司的控制权,同时保持其市场竞争力,发挥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混合所有制优势,经与康亿创公司各股东协商,在不改变现有股权结构的情况下,通过修改康亿创公司章程,调整董事会、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调整董监高人员安排等,使金信资本取得康亿创公司的控制权。上述事项已经康亿创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在完成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后,金信资本将实质获得康亿创公司的控制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康亿创公司将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事项不涉及公司对外投资,仅是康亿创公司章程修订,不需要提交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康亿创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JYLE62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5-11-17法定代表人:林永森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505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纯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和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充电站维护;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和储能电站等。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末,康亿创公司总资产2.13亿元,净资产1.12亿元,负债总额1.01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7亿元,合并净利润2,273.92万元。截至2022年6月末,康亿创公司总资产2.46亿元,净资产1.28亿元,负债总额1.18亿元;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644.07万元,合并净利润813.07万元。

(三)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金信资本4,000.0040%
东莞市三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958.0029.58%
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1,842.0018.42%
东莞市昊龙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200.0012%
合计10,000.00100%

二、并表康亿创公司的主要方案

(一)康亿创公司修订后章程的主要内容

1、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规定:“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投资计划等。以上事项其中(1)至(8)项由金信资本决定,(9)至(16)项须经享有三分之二以上(不包含本数,下同)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可生效。”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1)至(8)项具体为: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审议批准董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批准监事工作报告;(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对公司的担保事项作出决议;(7)对公司出售资产、委托理财作出决议;(8)对达到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0%以上的银行授信、对外融资(非银行机构)方案作出决议。

2、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金信资本委派4名董事,东莞市三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2名董事、东莞市昊龙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1名董事、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委派1名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金信资本委派;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委派方可以撤换,接任董事的任期为原任董事的剩余任期,董事任期届满时委派方可以连续委派。”

3、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约定的董事会权责中(4)至(13)项须经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方可生效,当表决结果出现4:4票时,以董事长表决意见为准;其余事项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可生效。”

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4)至(13)项具体为: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

形式、解散的方案;(8)听取公司经理工作汇报并检查其工作;(9)决定公司财务、人事、资产相关的基本管理制度;(10)对公司一年内累计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总资产30%的股权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设立新公司、进行股权收购、增资扩股等方式)事项作出决议;(11)对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内部可形成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改、设备更新等工程项目),单项投资超过600万元的投资事项作出决议;(12)制订公司章程修正案;(1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及其报酬事项。

4、公司章程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设副经理4名,其中金信资本推荐1名,东莞市三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推荐1名,另2名副经理通过市场化招聘,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任命。”

5、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司设财务总监1人,由金信资本委派。”

(二)将康亿创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依据

金信资本为康亿创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修订后章程的约定,金信资本能够取得康亿创公司董事会半数席位,且由金信资本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根据股东会、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金信资本能够决定康亿创公司的主要经营、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同时金信资本向康亿创公司委派副经理、财务总监等关键管理人员。因此,金信资本上述对康亿创公司拥有的权力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公司可以将康亿创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并表后的资源、资金支持

为充分发挥各股东资源、资金优势,支持康亿创公司的发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康亿创公司纳入金信资本合并报表期

间,金信资本需提供以下支持:

1、自新版章程签署之日起3年内,金信资本完成对康亿创公司、东莞市东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东能公司”)的整合,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或业务的委托运营管理及其他方式的整合等。

2、积极发挥公司下属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的融资平台功能,为康亿创公司提供不低于2亿元的授信融资,单笔业务的融资期限不低于5年,年均综合成本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LPR上浮10%。

3、金信资本利用自身资源,3年内协助公司取得10-30亩的产业用地,用于建设康亿创公司总部。

4、为支持公司稳健快速发展,金信资本利用资源、资金优势,并购整合新能源行业资源,在6年内推动公司实现国内IPO。

各股东同意就以上目标通力协作,因其他股东原因或外界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上述目标未能实现的,视同金信资本已履行相关支持内容。康亿创公司纳入金信资本合并报表期间,若金信资本向康亿创公司提供的以上支持未兑现,各股东同意将并表章程重新修订为2019年11月已签署、在工商登记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版本,自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通过之日起金信资本不再并表康亿创公司。

三、康亿创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业务影响

康亿创公司开展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目前已为东莞市最大的充电服务提供平台。康亿创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公司将以全力完成以上对康亿创公司并表后的资源、资金支持,加强对康亿创公司的战略扶持,推动与公司下属的东能公司的

整合,加大新能源行业各类资源的投入、嫁接和协同发展,适时启动IPO,促进康亿创公司战略落地和快速扩张。

(二)财务影响

目前本公司间接持有康亿创公司40%股权,在会计处理上采取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本次并表后,在会计处理上改按成本法进行核算,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正面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事项已经康亿创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续需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后,康亿创公司方可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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