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000821)_公司公告_京山轻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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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轻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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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3-15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2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1,935,816.3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4,963,477.31 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6,899,293.65 元;2022年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33,528,177.0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9,089,003.92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2,617,180.99元。

2.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2,617,180.99 元,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中现金分红的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4,765,406.07元(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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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本次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拟补充公司各类业务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经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方案尚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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