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2-51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京山轻机 | 股票代码 | 000821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周家敏 | |||
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22号京山轻机工业园 | |||
电话 | 027-83320271 | |||
电子信箱 | jiamin.zhou@jsmachine.com.cn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291,518,868.63 | 1,954,715,993.06 | 17.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7,907,472.82 | 112,308,289.48 | 31.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 144,725,826.01 | 108,503,628.21 | 33.38% |
利润(元)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4,787,012.91 | -50,029,226.49 | -189.4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21 | 14.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21 | 14.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90% | 4.68% | 0.2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509,314,665.68 | 7,839,763,282.08 | 8.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145,987,242.26 | 2,947,107,473.19 | 6.75%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5,39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86% | 129,932,166.00 | 0.00 | 质押 | 43,190,000 | |
祖国良 | 境内自然人 | 6.57% | 40,914,285.00 | 30,685,714.00 | |||
王伟 | 境内自然人 | 3.11% | 19,366,621.00 | 19,324,966.00 | |||
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0% | 9,982,900.00 | 0.00 | |||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1.42% | 8,838,767.00 | 0.00 | |||
刘燕 | 境内自然人 | 0.96% | 5,968,900.00 | 0.00 | |||
泉州市金太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2% | 3,845,000.00 | 0.00 | |||
叶兴华 | 境内自然人 | 0.55% | 3,397,300.00 | 0.00 | |||
池泽伟 | 境内自然人 | 0.51% | 3,200,000.00 | 0.0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38% | 2,345,897.00 | 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前 10 名股东中,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是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者为一致行动人,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2.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前10名股东中,股东刘燕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968,900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对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相关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大成”)成立于2014年12月30日,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工业智能化测量仪器、机器人视觉系统、系统集成产品、自动化和智能化系统等。公司基于产品升级对机器视觉技术的需求,在2015年-2017年期间分三次小额投资入股进行投资参股,2015年对该项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2016-2017年采用权益法核算。2015年-2017年公司不能控制深圳慧大成的生产运营,对公司的情况无法掌握。2018年公司再次通过增资入股并受让原股东部分股权后而持有慧大成51%股权使慧大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慧大成经营不善,公司在2020年年初立即派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管理人员深度介入公司运营,发现慧大成财务状况异常、原股东涉嫌合同诈骗故向公安机关报案,经立案侦查,慧大成原股东罗月雄、王建平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逮捕,案件现已移交检察院。2021年12月,公安机关向公司通报调查进展,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慧大成2016年-2018年历史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安机关调查的结果显示,2016年-2018年深圳慧大成存在虚增收入和利润的情形。
现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财务信息进行更正。
(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前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6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其他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
二、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京山轻机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3月4日和2022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2年3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8,838,76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42%)已于2022年3月28日非交易过户至“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上述股份过户数量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其他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8)。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用1,500万元至2,5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0.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2年5月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和5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4)。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777,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2%,最高成交价为8.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82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6,165,12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