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000821)_公司公告_京山轻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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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轻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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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补选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周家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补选董事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补选的候选人周家敏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候选资格已经征询意见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补选周家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德军

独立董事:谢获宝

独立董事:刘林青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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