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京山轻机股票代码:000821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伟住所和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西堤二路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二一年九月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上市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京山轻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京山轻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J.S. Corrugating Machinery Co., Ltd. Stock Code : 00082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京山轻机
上市公司、公司、京山轻机 | 指 |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王伟先生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441,000股。 |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姓名 | 王伟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31010419680501**** |
住所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为了归还个人借款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
二、本次权益变动实施结果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4.9998%,不再是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2021年8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上市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1-38)。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7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5%)。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其他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1,583,7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70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31,142,7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8%。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9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上市公司股份441,000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
王伟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9月2日 | 16.70 | 44.10 | 0.0708 |
合 计 | 2021年9月2日 | 16.70 | 44.10 | 0.0708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31,142,7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8%,已质押股份数量为19,4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146%。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J.S. Corrugating Machinery Co., Ltd. Stock Code : 00082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31,142,7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8%。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伟先生的身份证明文件;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上市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伟
签署日期:2021年9月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北省京山市经济开发区轻机工业园 |
股票简称 | 京山轻机 | 股票代码 | 00082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王伟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非交易过户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31,583,721股 持股比例: 5.0706%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持股数量:31,142,721股 变动比例: 0.070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1年9月2日 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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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伟
签署日期: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