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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1-30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6日由董事会秘书以微信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7月9日上午10时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高端光伏组件设备扩产项目、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等。为保证公司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高端光伏组件设备扩产项目。截至2021年6月21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J.S. Corrugating Machinery Co., Ltd. Stock Code : 0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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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207.90万元,并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勤信鉴字【2021】第0041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占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 |
高端光伏组件设备扩产项目 | 49,188 | 29,700 | 1,207.90 | 1,207.90 | 4.07% |
合计 | 49,188 | 29,700 | 1,207.90 | 1,207.90 | 4.07% |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之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1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2)。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已经到账,募集资金使用的项目之一“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涉及厂房建设,目前相关建设工程尚在推进中,需要一定时间,为结合业务布局需要,加快研发项目推进进度,提高综合竞争能力,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长远规划,公司拟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实施地点,以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本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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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原实施地点 | 增加后实施地点 |
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 | 苏州高新区金枫路299号 | 苏州高新区金枫路299号、 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迎宾西路1601号C2栋 |
除上述变动事项外,其他如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和建设内容等事项不变。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1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3)。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已经到账,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会产生短期内募集资金部分闲置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该决策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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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独立董事对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1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独立董事对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