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000821)_公司公告_京山轻机: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客户采购订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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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轻机: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客户采购订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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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1证券简称:京山轻机公告编号:2025-28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客户采购订单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1.本采购订单协议已由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协议存在受不可抗力及政策原因等不能履行的风险;

2.该协议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或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协议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三协精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协精密”)于近日与锂电某龙头企业客户的全资子公司签署了日常采购订单协议,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0.05亿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52%,占三协精密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201.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基于协议对方出具的保密要求文件,本次协议对方的部分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照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根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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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程序,公司对本次协议的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交易对方情况公司名称:某客户关联关系:某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协议对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履约能力分析上述交易对手方为某客户实际控制的公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

(三)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年)公司均与某客户及其控股孙、子公司发生类似交易,销售合同总额(人民币,含税)分别约为31,692.68万元、15,987.25万元、25,239.86万元。占各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约为

6.51%、2.22%、2.89%。

2025年1-6月,公司与某客户及其控股孙、子公司发生类似交易的销售合同总额(人民币,含税)约为102,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比重约为27.97%(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未经审计)。

三、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

买方:某客户

卖方:惠州市三协精密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锂电设备生产线等

3.交易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0.05亿元(含税)

4.协议签署时间:2025年9月9日

5.生效条件:由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6.结算方式:按履约节点进行结算。

7.履行期限:具体根据客户下发的交货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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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保证交易价格公允客观,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三协精密与上述交易对方签订的采购订单协议,总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0.05亿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52%,占三协精密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01.45%。本订单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或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协议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上述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对协议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风险提示

1.该协议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或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协议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2.本协议及后续合作履行期间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会影响本协议执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采购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七、备查文件

交易双方签订的《设备采购订单协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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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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