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000821)_公司公告_京山轻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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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轻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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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5-17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明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列示及披露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该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该解释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于解释内容印发之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公司根据上述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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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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