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经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9,697,506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9,504,506元。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成品油零售(分支机构经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住房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检验检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成品油零售(分支机构经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住房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检验检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69,697,506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69,504,506股,全部为普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