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000800)_公司公告_一汽解放: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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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解放: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次会议,审议通过39项议题。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颖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金额的议案》。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下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5、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7、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订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和《关于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

8、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修改后的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9、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

10、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一汽非洲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

1、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进行监督,未发现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关联交易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违规担保。

5、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情况。

6、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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