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作出的调整。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根据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并进行追溯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公司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按照解释第18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4年度) | 影响金额(元) |
| 销售费用 | -649,934,273.23 |
| 营业成本 | 649,934,273.23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3年度)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 销售费用 | 1,677,186,816.57 | -573,588,104.47 | 1,103,598,712.10 | ||
| 营业成本 | 58,827,779,239.02 | 573,588,104.47 | 59,401,367,343.49 |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涉及的追溯调整影响数据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