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之比 | 100.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及事项:
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其中:
内部环境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
控制活动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销售业务、生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关联交易、投资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等;
信息与沟通包括: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内部监督包括:内部审计、内部监督。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财务
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权限指引》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表明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主要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发现该错报;已经发现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加以整改;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2.内部控制缺陷按其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具体表现:
形式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即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错报的内部控制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指不能保证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这些目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合规目标等。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标准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 |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3% | 利润总额3%<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 |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
重要缺陷
重要缺陷 |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为一般缺陷。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标准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损失金额<100万元 | 100 万元≤损失金额< 500 万元 | 损失金额≥500 万元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 |
重要缺陷 |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
一般缺陷 |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除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缺陷。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为了公司高质量稳定的发展,公司致力于持续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优化和提升内部控制。公司拟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提高:
(1)深化并购投后内控全流程闭环管理,通过完善制度体系、优化内控机制设计与强化执行审计效能。
(2)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梳理关键业务流程,识别高风险节点,嵌入控制措施。
(3)加强审计工作的监督力度,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不断提升公司的风险应对和管控能力。
四、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