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青(000789)_公司公告_万年青: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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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青: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2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分派方案审议情况

1、2020年4月17日,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在2020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2、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是: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97,373,6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R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3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00000元;持有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要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红利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于2020年5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的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户股东名称
108*****456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11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利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225室

联 系 人:彭仁宏 易学东

咨询电话:0791-88120789

传真电话:0791-88160230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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