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公司2018年中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门说明和意见:
1、报告期,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是经公司审批的关联交易,及年初的关联交易预计中的关联租赁、关联购销、服务等,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子公司江西天峰建材有限公司存在3,880万元的对外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25%。公司要求担保对象进行了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总额在授权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担保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资金占用及担保事项的意见签字页)
王芸 刘作毅 郭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