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青(000789)_公司公告_万年青: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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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青: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对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评价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根本宗旨,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治理规范、经营管理、财务流程、内部控制体系、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党的建设以及廉洁从业等多个关键领域实施了严格的监督与审核。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不断优化,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均能依据既定职责和权限行使相应职权。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合规风险控制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公司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司章程》的越权决策行为,亦无任何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恪尽职守,忠实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经严格审查,未发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审议通过18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内容表决情况
12024年1月10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1.《关于投资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及水稳料生产线的议案》通过
22024年3月28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1.《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8.《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报告》 9.《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通过
32024年4月25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通过
42024年8月21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人选的议案》通过
52024年9月20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1、《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通过
62024年10月25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进行监督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形成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谨地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们积极参与股东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全方位地掌握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及重大决策的制定过程,针对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监事会对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进行了细致审查,对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都实施了有效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能够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了执行。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权

益的情况。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未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过程客观、公正、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4.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

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较为完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有效执行,且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相符。

6.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并在敏感时期及时提示内幕知情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防范违规事项发生。公司能够按要求严格落实并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对内部信息知情人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窗口期禁止买卖进行了提示告知,严格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控制知情人范围,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积极参与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实施监督,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监事会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丰富各类专业知识,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监事会全体监事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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