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 年 7 月 14 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2012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平庄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内蒙古证监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证监函【2012】105 号)的规定,现对《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为完善和健全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董事会综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事宜论证报告的议案。依据中国证监会和内蒙证监局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就股东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制定等事项与独立董事及部分流通股股东充分沟通,同时听取了部分中小股东及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和诉求,从股东回报规划安排、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决策程序和机制的完善上做出了专题研究论证,形成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4、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 2012 年 8 月 10日上午 9:30,在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宾馆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