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平能(000780)_公司公告_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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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3-16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意见 我们认真阅读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并对平庄能源董事会出具的《关于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该报告全面反映了平庄能源内部控制情况。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内部控制活动基本涵盖了所有营运环节,包括: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上述内部控制体系及相关制度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合理的。同时,公司基本按照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经营业务,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根据内蒙古证监局的要求,我们将督促董事会在2012年完成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工作。 独立董事签字:邵良杉、郭晓川、张海升  2012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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