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一、综述 (一)关于本报告 本报告是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庄能源”或“公司”)首次对外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编写。公司希望本报告能在公司和社会各界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增进沟通和了解,深化合作和情感,互利多赢,共同发展。 本报告时间跨度以 2011 年为主,并适当延伸到往年、公司重组之初。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有关情况和信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简介 平庄能源前身是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1993 年 3 月 18 日由赤峰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设立,1997 年 5 月 12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数量 40,000,000 股,并于 1997 年 6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07 年 4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核准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臵换暨定向发行的批复”,由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庄煤业”)对草原兴发进行重大资产臵换。2007 年 5 月22 日,公司更名为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庄能源,股票代码:000780,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畜牧业变更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销售”。 经定向增发,平庄能源总股份为 1,014,306,324 股,其中平庄煤业持有公司 622,947,2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42%,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现有风水沟矿、西露天矿、六家矿、古山矿、老公营子矿及物资供应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等经营性资产,公司年煤炭生产能力 1000 万吨左右。2008 年 7 月,赤峰市经济委员会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转让了所持平庄煤业 51%的股权,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为平庄煤业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重组后,煤炭产量、经济效益逐年增长,企业步入新的发展时期。 (三)公司绩效 2011 年,是平庄能源喜获丰收的一年。公司上下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内强管理夯基础,外拓市场谋发展,企业发展势头强劲;严抓细管,超前防范,安全生产形势喜人;精细管理,创新创效,经济效益显著增强;完善机制,融入中心,党建优势充分发挥;以人为本,优化环境,公司内外和谐稳定。2011 年,公司原煤销量 1069.82 万吨,上缴税费 9.05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10.57 亿元,净利润 9.02亿元,比上年提高 39.31%;每股收益 0.89 元,比上年提高 39.06%。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矿井防灾抗灾能力不断增强,质量标准化继续保持国家一级水平,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全年实现零死亡,创历史最好水平。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一) 努力维护股东与债权人权益 1、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织,分别行使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执行机构的应有职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形成权责明确、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辅相成、各司其责、各负其责的关系,构成一种相互配合、各展其能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确保公司规范发展,切实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010 年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国电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需采取网络和现场投票两种方式进行。经证券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网络投票,确保了小股东们参与审议公司重大事项的合法权益。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完备,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能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使股东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为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事,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及时进行修订。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均严格按照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披露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内容等,公开告知广大投资者。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均选择在公司所在地召开,以便于股东现场参观和考察公司生产设施,实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为其投资决策提供参考。公司还采取网络投票方式,使更多的股东参加会议,行使其权利。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耐心接听投资者的电话咨询、认真接待现场来访,热情、细致地解答股东提出的各种问题。2011 年度,共接待投资者调研 30 人次,接听各类联系(咨询)电话 460 人次。 3、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一贯坚持高质量信息披露理念,把信息披露放在规范运作的重要位臵。为确保披露的内容准确、真实、完整和规范,树立公司规范发展、遵纪守法、对投资者负责的良好形象,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对可能影响股东和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主动自愿地披露。能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在每次定期报告公开披露前,公司董事会都要召集会议进行认真审议,避免出现误导性陈述、错误内容或者重大遗漏;严格按照深交所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及时发布临时公告,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重要信息,从而防范、减少投资风险。2011年,公司按期对定期报告进行了公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1年共发布定期及临时公告55个,全部达到披露标准,未发生进行更正的情况。 4 、维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致力创造互利多赢局面 公司一向注重与广大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沟通、联络,努力加强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信任。公司在加强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同时还注重兼顾债权人的利益,高度重视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从未为股东的利益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履行责任,及时通报与其相关的重大信息,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现金分红的政策精神,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结合公司经营稳健、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充沛的实际情况,制定积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给股东以实实在在的回报。2009、2010 年,公司分别向股东派送现金红利 7100.14 万元、10143.06 万元,分别为占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5%、15.66%。2011 年,公司拟向股东派送现金红利 10143.06 万元,占 2011 年可分配利润的 11.24%。 (二) 尊重和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1、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合同签订率、集体合同覆盖率和社会保险覆盖率都达 100%。参加工会的员工比率也达到 100%。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公司始终坚持同工同酬、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尊重工作场所机会均等和多元化,根据员工能力和经验公平提供合适的岗位。 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职工代表监事选任制度,确保职工在公司治理中享有充分的权利;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对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议的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关心和重视职工的合理需求。公司支持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开展各项文化娱乐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陶冶了员工群众的道德情操。 2、以人为本,尊重员工人格,关爱员工成长 公司畅通人才成长通道,营造“人人能成才、个个有舞台”良好氛围,强化了干部队伍、党员队伍、人才队伍和员工队伍建设。建立和实施 “专业管理、专业技术、专业技能”三条职业发展通道建设与管理的实施办法,打通各类人才发展通道;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干部竞聘上岗,凡进必考,末位淘汰。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施公推比选,确保干部选拔使用的公平公正,大大地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近年来,公司两次举办“建功杯”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大比武、涉及26 个工种,形成了“万名员工大比武,千名能手战擂台,百名标兵争状元”的生动局面。公司多次进行领导干部公开竞聘公推双选活动,数十名优秀科级干部通过公推比选走上副处级岗位。 公司不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公司深化了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