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平能(000780)_公司公告_ST平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时间: 年 月 日

ST平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0

2021年8月

目 录

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 3

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东大会通知 ...... 4

三、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 11

四、关于选举魏永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

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佩戴口罩,不符合当地政府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进入会议现场。

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否则,大会主持人可以劝其退场。

六、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可提问和发言。大会表决时,将不再进行发言。

七、对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者由主持人指定的相关人员做出答复或者说明。

八、对与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议案表决后,由见证律师宣布表决结果,之后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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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平能 公告编号:2021-060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14:00召开;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8月3126日上午9:15-下午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8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能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魏永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于2021年8月9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21年8月1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审议关于选举魏永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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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8月30日8:30~11:30和14:00~17:002.登记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平庄能源公司证券部。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8月30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0476-3328220)到公司。来信请寄: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平庄能源公司证券部,联系人:王丹、于秉旭,邮编024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丹、于秉旭

电话:0476-3328400、3323008

传真:0476-3328220

电子邮箱:nmgpzny@163.com通讯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平庄能源公司邮编:024000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7.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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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0”,投票简称为“平能投票”。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8月31日上午9:15-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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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审议关于选举魏永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内任选一项,并在相应方框内打“√”;

2.如出现两种以上选择或有涂改,为无效表决票;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4.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三、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会议时间:2021年8月31日下午14:00;会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公司二楼会议室;登记时间:2021年8月31日8:30-11:30和14:00-17:00;登记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公司证券部。

序号

序号议 程报告人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郭凡进
2介绍参加会议的领导、来宾,宣布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及会议议程尹晓东
3宣读公司2021年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尹晓东
4审议关于选举魏永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尹晓东
6股东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宣布表决结果见证律师
8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
9签署股东大会决议、签署计票监票单董事、计票监票人
10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郭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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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选举魏永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原董事徐晓惠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平庄煤业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魏永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8月10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魏永胜,男,1968年11月出生,工程硕士。曾任神华神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哈拉沟煤矿党委书记、矿长,神华神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开拓准备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神华神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现任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魏永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发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魏永胜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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