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财务报表中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和总金额
经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存货、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及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资产组减值测试后,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项目 | 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 占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比例 |
固定资产减值(年末清查盘点) | 959.13 | 1.26% |
固定资产(资产组) | 11,052.01 | 36.94% |
在建工程(资产组) | 75.32 | |
无形资产(资产组) | 14,648.54 |
长期待摊费用(资产组) | 2,322.46 | |
存货 | 686.62 | 0.90% |
合计 | 29,744.08 | 39.10%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1、基于资产组减值测试形成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分别对风水沟煤矿、六家煤矿、西露天煤矿三家分公司长期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做为资产组进行了资产组减值测试。由于公司所属风水沟煤矿经营业绩不佳,导致长期资产出现减值,公司聘请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长期资产执行减值测试,根据评估报告,计提减值准备28,098.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052.01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4,648.54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75.32万元,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2,322.46万元);占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比例为
36.94%。
2、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计提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各分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部分陈旧过时或实体损坏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959.13万元,占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比例为1.26%。
3、存货清查盘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各分公司对存货进行清查盘点,对部分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686.62万元,占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比例为
0.9%。
(三)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29,744.08万元,减少当期利润总额29,744.08万元,减少当期净利润29,744.08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