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平能 公告编号:2021-019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ST平能 | 股票代码 | 00078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郭凡进 | 尹晓东 | ||
办公地址 |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平庄能源公司 |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平庄能源公司证券部 | ||
传真 | 0476-3328220 | 0476-3328220 | ||
电话 | 0476-3323008 | 0476-3324281 | ||
电子信箱 | nmgpzny@163.com | pznyyxd@163.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生产、洗选加工与销售。截止2020年末,公司所属分公司拥有4个采矿权证,矿井核定生产能力合计570万吨,均在赤峰市元宝山区境内,可采储量为1.81亿吨。公司所属煤矿均为井工矿,开采方式有平硐开拓、立井开拓和斜井开拓,均为一矿一面,采用综采(放)工艺回采,掘进为综掘,采掘机械化程度100%。煤炭种类为褐煤,低灰、低硫,发热量3000-4000大卡/千克,主要供应火力发电、工业锅炉、民用等客户,煤炭产品主要销往辽宁、吉林、蒙东、华北区域。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包括宏观经济增长速度、煤炭行业整体产能水平、市场需求量,生产成本控制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营业收入 | 1,841,660,385.87 | 2,153,672,885.77 | -14.49% | 2,224,328,716.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60,633,530.20 | -78,020,964.01 | -874.91% | -251,022,382.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95,058,407.56 | -245,301,801.05 | -224.11% | -310,630,134.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723,684.98 | -221,670,094.68 | 33.36% | -199,688,506.9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5 | -0.08 | -837.50% | -0.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5 | -0.08 | -837.50% | -0.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07% | -1.95% | -20.12% | -5.73%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总资产 | 4,191,048,311.84 | 4,845,531,382.58 | -13.51% | 5,205,074,349.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047,619,602.37 | 3,844,150,130.01 | -20.72% | 4,158,912,974.94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02,292,945.29 | 490,275,455.00 | 402,245,336.64 | 546,846,648.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3,878,793.65 | -54,530,191.17 | -69,666,276.44 | -532,558,268.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2,221,379.58 | -82,292,825.13 | -72,340,793.25 | -518,203,409.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020,666.17 | -45,244,498.62 | 261,216,300.03 | -321,674,820.22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3,29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3,19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61.42% | 622,947,287 |
闫子忠 | 境内自然人 | 0.56% | 5,638,600 | |||
贾树民 | 境内自然人 | 0.54% | 5,486,223 | |||
梁卓荣 | 境内自然人 | 0.47% | 4,800,052 | |||
梁晓雲 | 境内自然人 | 0.43% | 4,334,859 | |||
谢锦华 | 境内自然人 | 0.37% | 3,755,000 | |||
杨丹 | 境内自然人 | 0.36% | 3,677,360 | |||
张林 | 境内自然人 | 0.35% | 3,572,297 | |||
王艳 | 境内自然人 | 0.30% | 3,084,773 | |||
王占涛 | 境内自然人 | 0.30% | 3,055,783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公司其余股东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2亿元,同比减少14.49%;实现净利润-7.61亿元,同比减少874.91%。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41.91亿元,比年初减少13.51%;所有者权益30.48亿元,比年初减少20.72%。公司净利润同比增亏主要原因:一是公司风水沟煤矿资产组2020年度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28,098.33万元;二是煤炭销量及售价同比下降;三是去产能奖补资金本期确认其他收益同比减少12,688.00万元。四是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8,406.15万元。公司2020年煤炭销售数量为513.89万吨,与上年同期551.50万吨相比减少37.61万吨,下降幅度6.82%,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306.25元/吨,与上年同期315.62元/吨相比下跌9.37元/吨,下跌幅度2.97%。煤炭销售收入157,377.48万元,较2019年度减少16,686.58万元。公司2020年度在产煤矿为风水沟矿、老公营子矿、六家矿,合计产能570万吨,西露天矿进行深部资源开采技术改造,报告期内仍处于停产阶段。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煤炭 | 1,573,774,829.72 | 197,711,239.81 | 12.56% | -9.59% | -56.03% | -13.27% |
其他 | 267,885,556.15 | 69,697,681.19 | 26.02% | -35.14% | 61.53% | 15.57%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实现净利润-7.61亿元,同比减少874.91%。公司净利润同比增亏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风水沟煤矿资产组2020年度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28,098.33万元;二是煤炭销量及售价同比下降;三是去产能奖补资金本期确认其他收益同比减少12,688.00万元。四是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8,406.15万元。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公司在原固定资产分类基础上进一步设置了明细类别,并重新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对固定资产分类原则、编码规则、折旧年限、残值率进行了调整,使其更加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固定资产的价值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固定资产类别 | 折旧年限 | 折旧方法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10-50 | 年限平均法 | 5 | 1.90-9.50 |
机器设备 | 3-30 | 年限平均法 | 5 | 3.17-31.67 |
运输设备 | 10 | 年限平均法 | 5 | 9.50 |
其他设备 | 5-20 | 年限平均法 | 5 | 4.75-19.00 |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固定资产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 | 年限平均法 | 10-45 | 0 | 2.22-10.00 |
构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55 | 0 | 1.82-5.00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0-5 | 4.75-20.00 |
煤矿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40 | 3-5 | 2.38-19.40 |
其他行业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35 | 0-5 | 2.71-20.00 |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根据变更后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2020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增加2,609.43万元,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减少2,609.43万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