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平能 公告编号:2021-018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1年4月18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
2.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培功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2亿元,净利润-7.61亿元。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达到41.91亿元,所有者权益30.48亿元。2020年煤炭销量为513.89万吨,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306.25元/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2020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工作报告客观的反映了监事会一年的工作。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预算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2020年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按照发展战略规划,在充分考虑现实各项条件和经营能力的基础上,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提出2021年生产经营目标:煤炭销量达到520万吨,实现煤炭销售收入15.5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60,633,530.20元。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预计本公司向平庄煤业采购材料、燃料和动力不超过11,000万元;向平庄煤业销售产品、商品不超过18,000万元;接受平庄煤业委托煤炭代销,获取手续费不超过14,000万元;接受平庄煤业提供的劳务不超过6,000万元;向平庄煤业提供劳务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2021年预计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元发生不超过3,000万元的煤炭销售额。预计向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采购设备、大宗材料等货物不超过15,000万元,向其购买煤炭不超过3,000万元,接受其提供的劳务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向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提供生产服务,合同总价款预计不超过6,0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截止2020年期末,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63,621.44万元,2020年公司在原国电财务有限公司获取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为3,370.52万元,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获取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为33.71万元。预计公司2021年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存款利息收入不超过4,500万元。
7.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财务报表中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其中风水沟煤矿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28,098.33万元,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959.13万元,存货计提跌价准备686.62万元。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8.审议《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9.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将公司住所由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变更为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谢晓川先生现任六家煤矿通风区瓦检班副班长、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根据2020年职工监事谢晓川先生履职情况,薪酬拟定于22.40万元/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1.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35号文件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2.审议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及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对本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双方合作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建设有一定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公司利益得到了合理保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达到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4.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
至2020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均为生产经营性占用,不存在非生产经营性占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5.审议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详细情况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第1项至第10项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