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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的要求,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庄能源”、“公司”)对平庄能源股票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4日开市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程序。本次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计算的区间段为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涨跌幅计算基准日为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0年12月3日),平庄能源股票(代码:000780.SZ)、深证综指收盘值(代码:399106.SZ)、WIND煤炭指数收盘值(代码:886003.WI)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 | 涨跌幅计算基准日 (2020年12月3日) | 停牌前一交易日 (2020年12月31日) | 涨跌幅 |
平庄能源(000780.SZ)收盘价(元/股) | 3.43 | 3.61 | 5.25% |
深证综指 (代码:399106.SZ)收盘值 | 2,290.33 | 2,329.37 | 1.70% |
WIND煤炭指数(代码:886003.WI)收盘值 | 4,294.20 | 4,295.46 | 0.03% |
剔除大盘指数影响涨跌幅 | 3.55% | ||
剔除行业指数影响涨跌幅 | 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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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无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