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平能 公告编号:2020-029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ST平能 | 股票代码 | 00078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徐晓惠 | 尹晓东 | ||
办公地址 |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能源公司 |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能源公司 | ||
电话 | 0476-3323008 | 0476-3324281 | ||
电子信箱 | nmgpzny@163.com | pznyyxd@163.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892,568,400.29 | 942,382,769.25 | -5.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8,408,984.82 | -186,542,806.48 | 15.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04,514,204.71 | -191,332,859.71 | -6.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7,265,164.79 | 19,765,341.14 | -541.5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18 | 11.1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18 | 11.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8% | -4.69% | 0.5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605,406,673.00 | 4,845,531,382.58 | -4.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730,688,174.87 | 3,844,150,130.01 | -2.95%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9,09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61.42% | 622,947,287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71% | 7,230,100 | ||||||
闫子忠 | 境内自然人 | 0.56% | 5,638,600 | ||||||
梁卓荣 | 境内自然人 | 0.48% | 4,900,052 | ||||||
梁晓雲 | 境内自然人 | 0.46% | 4,624,859 | ||||||
北京合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1% | 4,150,000 | ||||||
谢锦华 | 境内自然人 | 0.34% | 3,433,800 | ||||||
魏红云 | 境内自然人 | 0.34% | 3,403,706 | ||||||
王琮 | 境内自然人 | 0.33% | 3,350,000 | ||||||
穆俊霖 | 境内自然人 | 0.32% | 3,199,222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公司其余股东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3亿元,同比减少5.29%;实现净利润-1.58亿元,同比增加利润
15.08%。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6.05亿元,比年初减少4.96%;所有者权益37.31亿元,比年初减少2.95%。2020年上半年煤炭销售结构为地销煤销量占50.20%,市场煤销量占27.99%,电煤销量占21.81%。2020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亏的原因:一是煤炭销售收入同比增加。公司2020年上半年,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302.38元/吨,与上年同期307.33元/吨相比下跌4.95元/吨,下跌幅度
1.61%;煤炭销售数量为258.33万吨,与上年同期250.48万吨相比增加7.85万吨,增加幅度3.13%。煤炭销售收入同比增加1,132.04万元;二是本期确认去产能奖补资金收入2,653.8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134.88万元。三是本期煤炭代销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710.53万元。公司目前在产煤矿为风水沟矿、老公营子矿、六家矿,合计产能570万吨/年。西露天矿由露天开采方式转井工开采尚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复,目前仍处于停产阶段。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化情况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施行,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自2021年1月1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施行,允许企业提前施行。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1)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 | 2020年1月1日(变更前)金额 |
预收账款 | 59,992,410.60 | 0.00 |
合同负债 | 0.00 | 59,992,410.60 |
2)对2020年6月30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2020年6月30日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 2020年6月30日新旧收入准则金额 |
预收账款 | 70,940,633.10 | 0.00 |
合同负债 | 0.00 | 70,940,633.10 |
3)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利润表不产生影响。
会计估计变化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公司在原固定资产分类基础上进一步设置了明细类别,并重新编制《固
定资产目录》,对固定资产分类原则、编码规则、折旧年限、残值率进行了调整,使其更加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固定资产的价值情况。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固定资产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50 | 5 | 1.90-9.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30 | 5 | 3.17-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5 | 4.75-19.00 |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固定资产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 | 年限平均法 | 10-45 | 0 | 2.00-10.00 |
构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55 | 0 | 2.00-5.00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0-5 | 5.00-20.00 |
煤矿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40 | 3-5 | 2.00-19.00 |
其他行业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35 | 0-5 | 3.00-20.00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根据变更后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20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