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11月23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2010年12月3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平庄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内蒙古证监局要求整改情况的报告》的议案。2010年9月12日至9月17日,内蒙古证监局领导及聘任的注册会计师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本次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近三年'三会'资料、专业委员会资料、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资料等十七方面。2010年10月19日,内蒙古证监局以内证监发[2010]90号文件对本公司下发了《关于对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有关问题的限期整改通知》,接此通知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高度重视,成立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对内蒙古证监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自查自纠,并进行了全面的整改。目前所有限期整改事宜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