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公司负责人孙金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2009.12.31 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 4,972,345,038.72 4,493,177,010.47 10.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3,583,840,714.48 2,968,878,822.52 20.71% 股本(股) 1,014,306,324.00 1,014,306,324.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53 2.93 20.48% 股) 2010年7-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0年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809,417,244.98 23.58% 2,432,378,090.51 23.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0,172,456.87 42.24% 533,885,984.85 30.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508,910,038.52 6.1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0.5 6.38%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41.67% 0.53 3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41.67% 0.53 32.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0% 0.77% 16.30% 1.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4.91% 0.77% 16.38% 1.13% 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789,234.6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38,225.42 所得税影响额 469,119.01 合计 -2,658,341.0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01,20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 13,149,688 人民币普通股 资基金 中国银行-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8,997,663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巴黎新经济混合型证券 7,517,510 人民币普通股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2,835,064 人民币普通股 金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568,54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巴黎盛利精选证券投资 2,339,200 人民币普通股 基金 徐亚华 2,054,5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 1,8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金 中国农业银行-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 1,435,890 人民币普通股 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 1,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资基金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净利润同比增加30.7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煤炭销量同比增长、销售价格同比提高,其中本报告期销售煤炭768.71万吨,与上年同期的760.09万吨同比增长1.13%;本报告期平均销售价格271.94元/吨,与上年同期的213.55元/吨同比提高27.34%。本公司第三季度煤炭销售价格相比上半年平均价格有一定的增长。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适用√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2.4 其他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赤峰大兴经贸 赤峰大兴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赤峰万 有限责任公司、 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 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赤峰银联投资 赤峰万顺食品 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在2007年将所持 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 本公司股份转让给内蒙古平庄煤业 股改承诺 赤峰银联投资 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平庄煤 有限责任公司 过百分之十。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报告期内 严格履行股改承诺。 中国国电在收购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如下:1、为彻底解决平 煤集团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以及避免由于解决同业竞 争问题而造成的关联交易,平煤集团在2007年收购上市公 司前身草原兴发时曾承诺在元宝山露天矿、白音华矿符合上 市条件并且市场时机合适时尽快完成煤炭资产整体上市。国 电集团保证继续履行上述承诺。2、收购完成后平煤集团仍 然是上市公司平庄能源的大股东,平煤集团通过股东大会对 上市公司行使股东权利。本次收购将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人员 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产生影响, 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业务经营的各环节与收购 人保持独立。3、为避免未来与平庄能源产生同业竞争,国 电集团做出以下承诺:在平庄能源合法有效存续并保持上市 资格,且本公司构成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前提下,本公司 及本公司的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公司将不在平庄能源经营 区域内从事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为避免未 来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在平庄能源合法有效存续并保 持上市资格,且本公司构成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前提下, 如本公司或其下属公司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平庄能源主营业 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平庄能源,尽 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平庄能源,以确保平庄能源全体股东利 益不受损害。4、国电集团已经作出了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 收购报告 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有:(1)不利用自身对平庄能源的 书或权益 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平庄能源在业务合作等 变动报告 中国国电集团 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平庄能 书中所作 公司 源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平庄能源达成交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 承诺 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ST 平能进 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平庄能源利益的行 为。同时,本公司将保证平庄能源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方面,平庄能源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 发生的关联交易:(1)若有关联交易,均履行合法程序,及 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 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 式。 平庄煤业对公司承诺事项,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具体承诺 事项如下:1、平煤集团继续履行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原 法人股东的有关承诺。2、平煤集团承诺所持有股份在收购 完成后三年内不进行协议转让。3、为彻底解决平煤集团与 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以及避免由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而 重大资产 内蒙古平庄煤 造成的关联交易,平煤集团承诺在元宝山露天煤矿和白音花 重组时所 业(集团)有限责 露天煤矿具备上市条件后,将在合适时机以合理方式将两个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 作承诺 任公司 煤矿置入上市公司,尽快完成平煤集团整体上市。4、平煤 集团将销售公司置入上市公司,平煤集团不再保留销售功能 与机构,平煤集团委托上市公司统一进行煤炭销售,非经上 市公司同意,平煤集团将不再自行或委托他人代为销售。平 煤集团向上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