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平能(000780)_公司公告_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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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04-23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对2010年度与关联人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与公司控股股东平煤集团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事项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综合服务 3600 14000 设备租赁 1700 物资采购 29000 煤炭代销 11000 合计 45300 14000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金国 注册资本:74,675万元 成立时间:2000年7月10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自主经营。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关联人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61.42%股份。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双方发生的煤炭代销、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综合服务的关联交易均根据本公司与平煤集团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双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进行,并以货币资金方式按市场或协议价格进行结算。 (三)、关联交易形成原因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由于历史的原因,与平煤集团共用一部分生活辅助设施,2007年,双方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规范设计,双方存在的综合服务、煤炭销售、物资采购及设备租赁的关联交易行为对公司独立性没有任何影响。对于公司与平煤集团各方面的具体关联交易,公司将与其签订具体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平煤集团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本关联交易合理,无损上市公司的利益,本公司经营收入和利润的一部分来自关联交易的收入。 二、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下属电厂日常关联交易2010年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煤质、煤炭用途及市场分布状况,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公司与中国 国电下属企业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2010年,本公司与 国电滦河发电厂、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国电电力朝阳发电厂、国电电力大连 开发区热电厂、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签 署煤炭合同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含税,包括本公司代为平煤集团销售部分)如下: 单 位 销售总量(万吨) 平均价格(元/吨) 总交易金额(万元) 国电滦河发电厂 30 204 6120 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 90 204 18360 国电电力朝阳发电厂 120 201.5 24180 国电电力大连开发区热电厂 20 320 6400 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 120 212 25440 公司 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 50 204 10200 合 计 430 90700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国电滦河发电厂 机构类型:企业非法人 营业场所: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滦河镇东园子村 负责人:赵胜军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 国电滦河发电厂始建于1958年,原属华北电业管理局,1983年1月至1989年底划归河北省电力工业局,1991年1月重新划归华北电业管理局,2003年1月15日划归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为内部核算企业。国家中Ⅰ型企业。是国电集团华北分公司直属的火力发电企业,位于河北省承德市滦河镇,是承德地区容量最大的火力发电厂,也是承德的主要电源供应点和近年来的主要热源供应点。历经四期扩建,共装有7台燃煤机组,总容量34.9万千瓦。 (2)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 住所:承德双滦区滦河镇滦河电厂院内 法定代表人:李觉华 注册资本:叁亿贰仟柒佰伍拾玖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筹建电力、热力及相关产品 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1日注册成立,公司主要负责国电滦河发电厂五期扩建热电联产工程的建设及运营。该工程建设2×330MW燃煤抽汽供热机组,锅炉类型:SG-1025/18.55-M727直吹式四角喷燃自然循环汽包锅炉。 配套建设向市区供热一级管网和补充水管线。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共同出资建设。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有65%的股份,为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3)国电电力朝阳发电厂 机构类型:企业非法人 营业场所:朝阳市龙城区马山街 负责人:郭玉东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 国电电力朝阳发电厂始建于1967年,位于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马山北麓,是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直属的火力发电企业,运行着我国自行设计、制造、安装的第一台和第三台一次中间再热式20万千瓦双水内冷汽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0万千瓦。两台机组分别于1972年12月和1975年5月并网发电。朝阳发电厂先后曾隶属于原东北电业管理局、辽宁省电力公司。2000年1月26日,朝阳发电厂正式加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国电电力大连开发区热电厂 机构类型:企业非法人 营业场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西路4 号 负责人:王亚军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供热 大连开发区热电厂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西路4号,是目前大连开发区唯一、最大的以供热为主,热电联产的燃煤电厂。目前电厂总装机容量为12.4万千瓦、锅炉容量为960t/h。作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该厂自投产至今,为优化区域投资环境、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2000年,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了大连开发区热电厂,成为其下属的全资发电、供热企业。 (5)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大连保税区市场大厦303-2 法定代表人:徐延斌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大连保税区煤炭交易市场内经营煤炭、化工产品(不含专项)、机电设备(不含汽车);咨询服务(不含专项审批)。 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建设投资公司按51%、34%、15%股比投资组建。国电电力股份公司为庄电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为国电电力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06年10月成立。 (6)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 住所:东丽区大毕庄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宫业民 注册资本:壹亿玖仟贰佰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供热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经营。 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17日注册成立,公司股东为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股份比例均为50%。从事火力发电、供热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和经营。目前公司在册职工213人。拥有在建项目一个,筹建项目一个。其中,在建的天津东北郊热电厂一期工程为2×330MW燃煤供热机组。现#1机组于2009年8月12日、#2机组于2009年11月30日顺利竣工投产。 2、关联关系 国电滦河发电厂、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国电电力朝阳发电厂、国电电力大连开发区热电厂、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项关联交易执行双方协商定价原则,即依照历年来重点电煤用户统一指导价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电滦河发电厂、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国电电力朝阳发电厂、国电电力大连开发区热电厂、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被列入公司重点电煤供应计划范围之内,本公司作为煤炭生产企业,根据煤炭销售计划向其供应发电用煤。上述关联交易执行电煤统一指导价定价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 三、审议程序 (一)、与平煤集团关联交易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1、2010年4月2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煤炭代销协议》、《物资采购协议》、《设备租赁协议》、《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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