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9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晓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国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国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02,608,877.77 | 535,850,892.25 | -24.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5,785,456.63 | -4,040,857.68 | -4,250.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75,591,786.21 | -19,059,674.32 | -821.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5,710,736.48 | -592,482,427.77 | 80.4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3 | -0.004 | -4,22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3 | -0.004 | -4,22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1% | -0.09% | -4.4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284,726,282.54 | 5,205,074,349.18 | 1.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996,345,185.09 | 4,158,912,974.94 | -3.9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3,670.42 | |
合计 | -193,670.4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7,64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61.42% | 622,947,287 | 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92% | 9,299,400 | 0 | ||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90% | 9,110,401 | 0 | ||
梁卓荣 | 境内自然人 | 0.52% | 5,280,152 | 0 | ||
梁晓雲 | 境内自然人 | 0.46% | 4,624,859 | 0 | ||
陈卫 | 境内自然人 | 0.38% | 3,873,400 | 0 | ||
林要兴 | 境内自然人 | 0.38% | 3,869,435 | 0 | ||
张素芬 | 境内自然人 | 0.38% | 3,810,000 | 0 | ||
穆俊霖 | 境内自然人 | 0.31% | 3,191,380 | 0 | ||
梁日文 | 境内自然人 | 0.27% | 2,690,5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22,947,287 | 人民币普通股 | 622,947,287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9,299,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299,400 | |||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9,110,401 | 人民币普通股 | 9,110,401 | |||
梁卓荣 | 5,280,152 | 人民币普通股 | 5,280,152 | |||
梁晓雲 | 4,624,859 | 人民币普通股 | 4,624,859 | |||
陈卫 | 3,87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73,400 | |||
林要兴 | 3,869,435 | 人民币普通股 | 3,869,435 | |||
张素芬 | 3,8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10,000 | |||
穆俊霖 | 3,191,3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91,380 | |||
梁日文 | 2,69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90,5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公司其余股东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销售,公司煤炭品种为老年褐煤,变质程度低,为优质动力褐煤和区域内较好的取暖用煤,多用于发电、生产、取暖及民用。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3亿元,同比减少24.87%;实现净利润-1.76亿元,同比减少 4250.20%。主要原因是煤炭销售价格及煤炭销售数量下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亿元,同比增加80.47%。主要原因是与平庄煤业往来款净额增加。2019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总资产52.85亿元,比年初增加1.53%;所有者权益39.96亿元,比年初减少3.9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煤炭销售结构为:电煤占26.44%,市场煤35.52%,地销煤占38.04%。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 296.37元/吨,与上年同期371.75元/吨相比下跌75.38元/吨,下跌幅度20.28%。煤炭销售价格下跌幅度较大的原因如下:
(1)公司第一季度所生产煤炭发热量较去年同期下降较大,所属三家煤矿情况如下:
项 目 | 2019年第一季度 煤炭发热量 | 2018年第一季度 煤炭发热量 | 同 比 |
风水沟煤矿 | 3391kcal/kg | 4204kcal/kg | -19.34% |
六家煤矿 | 3600kcal/kg | 3900kcal/kg | -7.69% |
老公营子煤矿 | 3638kcal/kg | 4072kcal/kg | -10.66% |
(2)因本年暖冬的原因,公司销售区域内,取暖用煤量下降较多,致使第一季度煤炭销售价格下跌。
2.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煤炭销售数量为104.65万吨,与上年同期119.09万吨相比减少14.44万吨,下降幅度12.12%。煤炭销售数量下降较多的主要原因是煤炭发热量降低叠加区域市场需求降低,致使第一季度煤炭销售数量下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国家能源集团在收购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如下:1.为保持平庄能源的独立性,国家能源集团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在本公司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本公司将持续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与上市公司保持相互独立,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干预上市公司经营决策,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为进一步避免未来潜在的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国家能源集团承诺:“(1)本 | 2018年03月12日 | 9999-12-31 | 严格按照所作承诺进行履行。 |
不必要的关联交易。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中国国电在收购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如下:1.为彻底解决平庄煤业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以及避免由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而造成的关联交易,平庄煤业在2007年收购上市公司前身草原兴发时曾承诺在元宝山露天矿、白音华矿符合上市条件并且市场时机合适时尽快完成煤炭资产整体上市。中国国 | 2008年07月02日 | 9999-12-31 |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 |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6年11月7日,平庄煤业在重组草原兴发时,在《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定向发行报告书》中承诺事项如下:(1)为彻底解决平庄煤业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以及避免由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而造成的关联交易,平庄煤业承诺在元宝山露天煤矿和白音华露天煤矿具备上市条件后,将在合适时机以合理方式将两个煤矿置入上市公司,尽快完成平庄煤业整体上市。(2)平庄煤业将销售公司置入上市公司,平庄煤业不再保留销售功能与机构,平庄煤业委托上市公司统一进行煤炭销售,非经上市公司同意, | 2006年11月07日 | 9999-12-31 |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 |
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投产的批文及相关证照;(2)白音华露天煤矿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转让条件。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无 | |||||
股权激励承诺 | 无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