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享受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享受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情况 经公司申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批复同意,于近日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享受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内地税字[2009]335号)。内容如下: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的煤炭生产业务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属于煤炭类年产120万吨每年及以上高产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高效选煤厂建设项目。2008年企业以煤炭生产为主营业务,其煤炭生产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83%。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规定,该企业符合西部大开发中国家给予鼓励类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条 件,允许企业在2008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后年度的审核确认 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税收优惠政策,2008年适用于本公司的所得税率由25%调整为 15%,本公司对2008年度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经重新列报后,主要项 目与2008年报披露数相比变化如下表: 主要报表项目 2008年报披露数 根据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后数 增减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74,050,256.63 44,430,153.98 -29,620,102.65 未分配利润 -237,677,822.40 -267,297,925.05 -29,620,102.65 所得税费用 226,012,641.42 153,095,027.56 -72,917,613.86 净利润 678,026,720.44 750,944,334.30 72,917,613.86 每股收益 0.67 0.74 0.07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09年8月13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依据2009年6月11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对以前年度计提煤炭生产安全费、煤 矿维简费的核算方法进行了变更,并相应调整了安全费及维简费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形成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详细情况见2009年8月15日,本公司 刊登于指定媒体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依据以上规定 对2008年度相关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后填列。具体变更前后各项目的核算方法列 示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计提时按照计提金额通过利润分配 转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 按照规定范围使用时根据实际使用 金额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结转, 从“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转 在成本中归集,计提额计入专项 安全费维简费计提及使 入未分配利润,但结转金额以“盈 储备;使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 用 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 额冲减专项储备。 至零为限。 形成固定资产的按在建工程核 算,项目完工后按实际成本结转 固定资产,同时按实际成本计提 安全维简费形成资产折 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折旧,折旧额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旧计提 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 再计提折旧。 通过以上调整,经重新列报后,主要项目与2008年报披露数相比变化如下 表: 主要报表项目 2008年报披露数 根据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后数 增减金额 固定资产 1,427,701,875.56 1,339,816,790.46 -87,885,085.10 其中:累计折旧 322,535,359.64 410,420,444.74 87,885,085.1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8,349,308.99 0 -68,349,308.99 盈余公积 188,146,852.51 2,634,701.67 -185,512,150.84 专项储备 0 185,512,150.84 185,512,150.84 未分配利润 -237,677,822.40 -257,213,598.51 -19,535,776.11 营业成本 1,386,013,398.89 1,564,405,156.12 178,391,757.23 管理费用 223,844,324.59 220,326,994.43 -3,517,330.16 所得税费用 226,012,641.42 182,294,034.65 -43,718,606.77 主要报表项目 2008年报披露数 根据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后数 增减金额 净利润 678,026,720.44 546,870,900.14 -131,155,820.30 每股收益 0.67 0.54 -0.13 三、根据享受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本公 司对2008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通过以上调整,经重新列报后,主要 项目与调整前相比变化如下表: 主要报表项目 2008年报披露数 本次调整后数 增减金额 固定资产 1,427,701,875.56 1,339,816,790.46 -87,885,085.10 其中:累计折旧 322,535,359.64 410,420,444.74 87,885,085.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4,050,256.63 44,430,153.98 -29,620,102.65 递延所得税负债 68,349,308.99 0 -68,349,308.99 盈余公积 188,146,852.51 2,634,701.67 -185,512,150.84 专项储备 0 185,512,150.84 185,512,150.84 未分配利润 -237,677,822.40 -286,833,701.16 -49,155,878.76 营业成本 1,386,013,398.89 1,564,405,156.12 178,391,757.23 管理费用 223,844,324.59 220,326,994.43 -3,517,330.16 所得税费用 226,012,641.42 109,376,420.79 -116,636,220.63 净利润 678,026,720.44 619,788,514.00 -58,238,206.44 每股收益 0.67 0.61 -0.06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出具了专项说明,结论性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平庄能源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特此公告。 附:2008年度财务报表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1月20日 附:2008年度财务报表 资 产 负 债 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会计政策变更前余 会计政策变更后余 增减金额 额 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22,895,891.00 722,895,891.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97,011,950.14 197,011,950.14 应收账款 180,485,434.20 180,485,434.20 预付款项 72,616,624.12 72,616,624.12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3,346,339.91 53,346,339.91 存货 44,455,500.62 44,455,500.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270,811,739.99 1,270,811,739.9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427,701,875.56 1,339,816,790.46 -87,885,085.10 在建工程 2,876,750.59 2,876,750.5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