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平能(000780)_公司公告_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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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9-06-2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内政发[2009]53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从2009年7月1日起,本公司按照原煤产量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缴纳标准为每吨8元。 该管理办法的实施可能对公司未来期间的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2008年本公司煤炭实际产量为921.19万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8亿元。根据公司财务部门预测,2009年7月至12月,公司煤炭产量预计为460万吨——500万吨,本次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事项,预计将使公司200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0.27亿元——0.30亿元。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6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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