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平能(000780)_公司公告_*ST平能: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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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8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18 年 4 月 17 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 2. 2018 年 4 月 27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晓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煤炭销售数量为 119.09 万吨,与上年同期 123.32 万吨相比减少 4.23 万吨,下降幅度 3.43%;平均销售价格为 371.75 元/吨,与上年同期 365.64元/吨相比上涨 6.11 元/吨,上涨幅度 1.67%。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3,585.09 万元,同比减少 1.73%,亏损 404.09 万元,同比减亏 82.07%。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煤炭销售结构为:电煤占 0.31%,市场煤 31.63%,地销煤占 68.06%。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增聘高旭波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附:拟任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27 日附:拟任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联系方式。 高旭波,男,汉族,198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具有证券、会计从业资格。2010年7月进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2010年7月至今就职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于2013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3-1A-129)。 高旭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旭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高旭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联系方式: 1.电话:0476-3328279 2.传真:0476-3328220 3.邮箱:pznygxb@163.com 4.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中段平庄能源证券部 5.邮政编码:02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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