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平能(000780)_公司公告_*ST平能: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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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8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晓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元)  535,850,892.25 545,282,150.77 -1.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040,857.68 -22,531,542.65 82.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9,059,674.32 -22,811,932.31 16.45%益的净利润(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92,482,427.77 -257,280,903.25 -130.29%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4 -0.022 81.82%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4 -0.022 81.8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9% -0.55% 0.4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总资产(元)  5,536,376,894.84  5,897,454,983.21 -6.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619,181,586.27  4,606,960,182.55 0.27%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750,483.0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240,267.79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8,065.82合计 15,018,816.6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0,54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 国有法人 61.42% 622,947,287任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0.92%  9,299,400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  国有法人  0.90%  9,110,401技集团有限公司黄丽  境内自然人 0.36%  3,680,000姚建平 境内自然人 0.30%  3,038,830穆俊霖 境内自然人 0.29%  2,969,680梅林  境内自然人 0.26%  2,650,000郝军扬 境内自然人 0.21%  2,080,557梅东  境内自然人 0.20%  2,070,000徐巍  境内自然人 0.20%  2,0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  622,947,287 人民币普通股  622,947,287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299,400 人民币普通股 9,299,400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110,401 人民币普通股 9,110,401黄丽  3,6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80,000姚建平 3,038,830 人民币普通股 3,038,830穆俊霖 2,969,680 人民币普通股 2,969,680梅林  2,6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50,000郝军扬 2,080,557 人民币普通股 2,080,557梅东  2,0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70,000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徐巍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其余股东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中,股东“姚建平”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958,650 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保证券账户持有 2,080,180 股,合计持有 3,038,830 股;股东“徐巍”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保证券账户持有 2,000,000 股。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销售,公司煤炭品种为老年褐煤,变质程度低,为低质动力煤,多用于发电、取暖及民用。2017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6亿元,同比减少1.73%;实现净利润-0.04亿元,同比减亏82.07%。主要原因是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收益、使用奖补资金转收入等增加利润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2亿元,同比减少130.39%,主要原因是支付平庄煤业日常经营往来款同比增加所致。 2018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总资产55.36亿元,比年初减少6.12%;所有者权益46.19亿元,比年初增加0.27%。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煤炭销售结构为:电煤占0.31%,市场煤31.63%,地销煤占68.06%。 2018年第一季度由于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计提坏账准备2,546万元,导致本季度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出现亏损。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371.75元/吨,与上年同期365.64元/吨相比上涨6.11元/吨,上涨幅度1.67%。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煤炭销售数量为119.09万吨,与上年同期123.32万吨相比减少4.23万吨,下降幅度3.43%。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 不适用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股改承诺 无  中国国电在  收购报告书  中所作承诺  如下:1.为彻  底解决平庄  关于同业竞  煤业与上市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中国国电集 争、关联交 2008 年 07 月 报告期内严  公司同业竞 9999-12-31作承诺 团公司 易、资金占用  02 日 格履行承诺。  争问题以及  方面的承诺  避免由于解  决同业竞争  问题而造成  的关联交易,  平庄煤业在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07 年收购上市公司前身草原兴发时曾承诺在元宝山露天矿、白音华矿符合上市条件并且市场时机合适时尽快完成煤炭资产整体上市。中国国电保证继续履行上述承诺。2.收购完成后,平庄煤业仍然是上市公司平庄能源的大股东,平庄煤业通过股东大会对上市公司行使股东权利。本次收购将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业务经营的各环节与收购人保持独立。3.为避免未来与平庄能源产生同业竞争,中国国电做出以下承诺:在平庄能源合法有效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存续并保持上市资格,且本公司构成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公司将不在平庄能源经营区域内从事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为避免未来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在平庄能源合法有效存续并保持上市资格,且本公司构成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前提下,如本公司或其下属公司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平庄能源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平庄能源,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平庄能源,以确保平庄能源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4.中国国电已经作出了规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有:(1)不利用自身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平庄能源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平庄能源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 ST平能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平庄能源利益的行为。同时,本公司将保证平庄能源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方面,平庄能源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若有关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联交易,均履 行合法程序, 及时详细进 行信息披露; (2)对于原 材料采购、产 品销售等均 严格按照市 场经济原则, 采用公开招 标或者市场 定价等方式。 国家能源集 团在收购报 告书中所作 承诺如下:1. 为保持平庄 能源的独立 性,国家能源 集团承诺:“本 次收购完成 后,在本公司 控制上市公 司期间,本公 司将持续在 人员、资产、  关于同业竞 业务、财务、国家能源投 严格按照所  争、关联交 机构等方面 2018 年 03 月资集团有限  9999-12-31 作承诺进行  易、资金占用 与上市公司 12 日责任公司  履行。  方面的承诺 保持相互独 立,并严格遵 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上 市公司独立 性的相关规 定,不利用对 上市公司的 控制关系违 反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程 序,干预上市 公司经营决 策,损害上市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为进一步避免未来潜在的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国家能源集团承诺:“(1)本次合并完成后,本公司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本公司将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尽力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合并完成之前对上市公司作出的关于避免同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业竞争的相 关承诺,由本 公司继续履 行。”3.为规范 与上市公司 之间的关联 交易,国家能 源集团承诺: “本公司将避 免、减少与上 市公司之间 不必要的关 联交易。若存 在确有必要 且不可避免 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将按 照公平、公允 的原则进行 相关关联交 易,并将按照 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和上市公司 章程的规定, 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及必要的内 部审批程序。 \' 2006 年 11 月 7 日,平 庄煤业在重 组草原兴发 时,在《内蒙 内蒙古平庄 关于同业竞 古草原兴发 煤业(集团) 争、关联交 股份有限公 2006 年 11 月 报告期内严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9999-12-31 有限责任公 易、资金占用 司重大资产 07 日 格履行承诺。 司 方面的承诺 置换暨定向 发行报告书》 中承诺事项 如下:(1)为 彻底解决平 庄煤业与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以及避免由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而造成的关联交易,平庄煤业承诺在元宝山露天煤矿和白音华露天煤矿具备上市条件后,将在合适时机以合理方式将两个煤矿置入上市公司,尽快完成平庄煤业整体上市。(2)平庄煤业将销售公司置入上市公司,平庄煤业不再保留销售功能与机构,平庄煤业委托上市公司统一进行煤炭销售,非经上市公司同意,平庄煤业将不再自行或委托他人代为销售。平庄煤业向上市公司支付代理销售的佣金,以10 元/吨煤为标准根据实际销售量结算。平庄煤业承诺上市公司所属各矿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煤炭具有优先销售权。(3)上市公司重组实施后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场地,通过向平庄煤业租赁取得。重组交割日起五年内,平庄煤业免收租赁费;五年后平庄煤业根据市场情况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上市公司收取租金。平庄煤业保证不因土地使用权问题影响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4)上市公司重组实施后,公司办公、职工生活所需的保洁、安防、绿化、供暖、用水、用电、通讯等公用事业、物业管理服务由平庄煤业提供,并根据优惠(合理)的原则定价,相关设施的养护、维修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5)平庄煤业在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不受损失的基础上利用平庄煤业现有资源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6)平庄煤业承诺上市公司重组后,上市公司做到资产独立完整、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独立,做到充分的\'\'五分开\'\'。平庄煤业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电于 2014 年 6月 19 日出具了《关于继续督促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承诺的函》,主要内容如下:“鉴于平庄煤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业已向平庄能源出具了《关于明确资产注入时间的承诺函》,中国国电将继续督促平庄煤业履行该承诺。平庄煤业对原承诺事项进行了规范,出具了《关于明确资产注入时间的承诺函》,公司于 6 月 26 日依照平庄煤业的书面承诺函,对外发布了《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规范承诺情况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1.关于元宝山露天煤矿注入的承诺在元宝山露天煤矿满足以下必备条件之后 12 个月左右,平庄煤业将配合平庄能源启动收购元宝山露天煤矿的工作:(1)平庄煤业解决元宝山露天煤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矿资产注入  过程中存在  的土地、房  屋、未处置储  量、核定生产  能力及平投  公司费用等  问题;(2)元  宝山露天煤  矿满足法律  法规规定的  转让条件。  2.关于白音  华露天煤矿  注入的承诺  在白音华露  天煤矿满足  以下必备条  件之后 12 个  月左右,平庄  煤业将配合  平庄能源启  动收购白音  华露天煤矿  的工作:(1)  白音华露天  煤矿建设项  目竣工后通  过政府有关  部门组织的  验收,并取得  政府有关部  门同意投产  的批文及相  关证照;(2)  白音华露天  煤矿满足法  律法规规定  的转让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无股权激励承诺 无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无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无一步的工作计划四、对 2018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五、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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