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4月18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09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平庄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张继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孙金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原董事孙国建先生提出辞职申请,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孙金国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作为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会议提交的有关文件,对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表示同意。我们认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孙金国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一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