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平能(000780)_公司公告_*ST平能:2018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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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1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200 万元–600 万元 亏损:2253.15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约 0.002—0.006 元 亏损:0.022 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8 年第一季度由于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计提坏账准备 2,546 万元,导致本季度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出现亏损。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 371.75 元/吨,与上年同期 365.64 元/吨相比上涨 6.11 元/吨,上涨幅度1.67%。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煤炭销售数量为 119.09 万吨,与上年同期 123.32万吨相比减少 4.23 万吨,下降幅度 3.43%。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得出,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为准。 2. 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第二节中 13.2.10“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 13.2.1 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具体时间尚无法确定。 本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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