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平能(000780)_公司公告_*ST平能:2017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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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27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扭亏为盈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7400 万元-49400 万元 亏损:32360.65 万元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4673 元-0.4870 元 亏损:0.32 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17 年年度经营业绩扭亏为盈的原因为:煤炭市场回暖,煤炭销售价格上升较多,公司 2017 年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 356.67 元/吨,与上年同期 202.98元/吨相比上涨 153.69 元/吨,上涨幅度 75.72%。公司 2017 年煤炭销售数量为643.97 万吨,与上年同期 818.43 万吨相比减少 174.46 万吨,下降幅度 21.32%。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得出,具体数据以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内容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第二节中 13.2.10“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 13.2.1 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若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并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本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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